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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买卖婚姻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买卖婚姻是什么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婚姻的行为。换亲、转亲、童养媳等也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买办婚姻,严重违背了婚姻当事人的志愿,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买卖婚姻是法律禁止的婚姻,是违法无效婚姻。

二、如何处理因买卖婚姻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二)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四)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行为,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人们增强法制意识,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视其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的制裁。

三、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1、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

四、对买卖婚姻的处理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买卖婚姻罪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买卖婚姻是属于包办婚姻的行为,换亲、转亲、童养媳等也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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