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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女童将其扔进沟,属于交通肇事还是故意伤害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撞伤女童将其扔进沟,属于交通肇事还是故意伤害

2014年10月25日,8岁的董*薇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酒后驾车的肇事司机梁某看到董*薇浑身是血,一时惊慌失措。路过的司机劝他赶紧将董*薇送往医院。然而,梁某并没有前往医院,而是来到距车祸地点很远的一个偏僻路沟将董*薇丢下后逃逸。幸好路人及时报警,董*薇才被送往医院抢救。命虽然保住了,但董*薇却因重伤留下了后遗症。

祸不单行,董*薇治疗期间,她4岁的弟弟突发疾病离开了人世。弟弟的夭折使这个本已经备受打击的家庭雪上加霜。案件移送至文安县检察院后,梁某辩称自己本来是带着董*薇去医院,但医院不收,才将她放在路边,自己并没有故意遗弃孩子。承办干警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证,认真分析案情、提讯犯罪嫌疑人,最终戳破了梁某的谎言。2015年10月,文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八年,附带民事赔偿70余万元。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梁某酒驾撞伤女孩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234条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梁某将女孩扔在路边,致使其无法得到救助,符合上述情形。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采取重罪吸收轻罪原则。故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将其扔到沟里让她不能够及时接受治疗的,可能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如果在撞伤女孩之后逃逸的就属于交通肇事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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