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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是否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侮辱罪是否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

侮辱罪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而这里的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所以,公然侮辱并不要求被害人一定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侮辱罪是否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问题进行的解答,侮辱罪是不一定要被害人在场的,例如通过网络对他人侮辱的,当事人不在场,情节严重依然会构成犯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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