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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畏罪自杀还要判决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杀人犯畏罪自杀还要判决吗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在杀人之后畏罪自杀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再判刑的。因为自己已经死亡,没有这个主体了,但是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这个需要从自己的个人账户进行扣除。如果没有个人账户的话就没有办法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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