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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人杀人雇主有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雇人杀人雇主有罪吗

我国刑法第26条至第29条规定了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罚原则:对于主犯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则规定:“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主要采取的是作用分类法,因而在确定了犯罪人的分工之后,仍需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归类,以便根据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罚原则来确定各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大小。

1、雇主的刑事责任

由于雇佣犯罪的性质,雇主往往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但也有个别案件雇主不仅雇佣他人犯罪,而且实施了具体犯罪行为,就应视为共同犯罪人的竞合。我国刑法理论对此情形一般是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组织行为吸收实行行为来处理。在雇佣犯罪中,如果是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应将雇主以组织犯论;是简单共同犯罪,雇主就属于实行犯,但仍应对整个犯罪及其结果负责。

2、受雇人的刑事责任

受雇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同雇主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相对于雇主来说,受雇人的刑事责任的确定就比较容易,他只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由于受雇人是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他就应当对他所实施的任何犯罪行为承担责任,无论其主观故意与雇主是否完全一致,也无论其实行的行为是否是雇主所要求的,更无论犯罪结果对雇主是超出预计范围还是未达要求,实行犯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人,他都要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受雇人在犯罪行为中也存在既遂、未遂、预备、中止的情况,应按其具体的犯罪停止形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从受雇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说,由于他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或胁从犯,在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也要考虑他的具体作用。构成主犯的,就依主犯来处罚;构成从犯、胁从犯的,就依从犯或胁从犯来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雇佣杀人中的雇主和杀人者都会构成犯罪的,这个时候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通常情况雇主会从重处罚,虽然故事没有亲自动手但是他属于主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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