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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诬陷警察如何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诽谤诬陷警察如何处理

诽谤警察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和诽谤诬陷他人一样处罚,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诽谤诬陷警察该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诽谤警察和诽谤诬陷他人一样处罚。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诽谤诬陷他人已违反治安管理,应当予以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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