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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拿手机走人要加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强奸未遂拿手机走人要加罪吗

强奸未遂拿走一个手机应该是以强奸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数罪并罚。这两个都是重罪。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未遂的可以从轻处罚。

强奸未遂本来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了,如果还拿手机走人则属于抢劫罪,犯罪嫌疑人肯定是需要两种罪名一起处罚。挂不同意强奸未遂拿手机走人之后如何处理跟具体的处理要求等等你不清楚的话,可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问问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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