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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非法拘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两高非法拘禁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的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扣押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机器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机器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三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这名字是为有违法行为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其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大家要清楚相关的标准。之本文也有介绍,遇到了被非法拘禁之后就可以知道在法律上能不能满足立案的标准,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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