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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高速公路遗弃物体致人伤亡一般属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过失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看到即使并不是故意,而属于过失在高速公路上以及物品导致他人受伤的也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请注意遵守相应的交通安全条例出现问题的及时联系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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