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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为什么不算绑架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传销为什么不算绑架罪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但在进行传销过程中,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故意伤害等行为,也需要依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

(2)绑架罪要看是否具备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这与传销是不同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传销组织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限制某些个体的人身自由, 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传销组织的发展以及进行宣传并不是为了敲诈勒索更多的更偏向于组织诈骗手段,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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