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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伤人加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吸毒后伤人加罪吗

有吸毒前科的人,再犯其他罪,按照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是不会被重判的。而且,《刑法》中也没有规定,吸毒的人要加重刑事处罚的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一、单纯吸毒不触犯《刑法》,但应受行政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容留他人吸毒触犯《刑法》,需判处刑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非法持有毒品,少则行政拘留,重则刑事处罚

上文已经提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的规定,在此不作赘述。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吸毒之后如果把其他人打了,这种情况还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处罚的,而且不是属于加重处罚,对于吸毒严重的需要强制戒毒,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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