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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谋杀和故意杀人罪有区别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蓄意谋杀和故意杀人罪有区别吗

我国并没有谋杀这个罪名,如果有蓄意谋杀的行为一般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蓄意谋杀只是故意杀人罪的一种情形。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紧急避险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案例极少,通常要避险+立功才可能会不构成犯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读了小编的文章,各位朋友应该知道了,我国并没有谋杀这个罪名,如果有蓄意谋杀的行为一般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蓄意谋杀只是故意杀人罪的一种情形。如果遇到了什么难以处理、无法忍受的情况最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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