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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中必须有辨认笔录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强奸罪中必须有辨认笔录吗
是的。判决书呈列的证据包括受害人陈述及辨认笔录、五组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检查笔录与现场照片、门诊病历与情况说明、法庭科学DNA鉴定书、监控录像及被告人供述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强奸罪的处罚是相当的严厉,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并且在道德层面上一般也是会受到严重的惩罚,对于辨认笔录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大家需要做好详细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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