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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不满十四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明知对方未满十四岁的,不论是否自愿,均应按强奸罪从重处罚。以上内容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希望能解决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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