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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和虐待罪的区别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台州律师为你解答:

遗弃罪和虐待罪都是以家庭成员为犯罪对象的故意犯罪,客观行为上亦有交叉。

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犯罪目的是逃避履行扶养义务;而虐待罪的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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