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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构成强奸罪需要哪些证据:

强奸罪一般要证明两点:一是发生了性关系;二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证据就要围绕这两点形成证据锁链。可以从女方处提取遗留精斑或残留精液,通过司法机关鉴定精子的似然比,鉴定机关根据这个似然比来确定是否是实施强奸的男性所为;这就证明了第一个问题。至于违背妇女意志,主要还是被害人的陈述,当然如果有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则更好。

1、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等,环境许可还可考虑指纹、掌纹、脚印等许多线索,当然有视讯影音证据,那就最好了。采集证据需要根据情况来决定,总之线索可能很多,但办案的人是否有这个耐心,是否愿意作为,就很难说了。此外,被侵犯者,一定要在被侵犯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去医院或者法医保全证据,提取身上可能存留的嫌疑人线索。残留在体内的精液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无法再被检出。

2、强奸和自愿性行为最大的区别是强奸是强迫发生的,所以除了上述物证外,还需要证明受害人是被强迫的。

强奸案证据,应当符合证据条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生活之中,这样的事情往往会给人产生极大的心理阴影,是发生了性关系;二是违背了妇女的意志,遗留精斑或残留精液、指纹、掌纹、脚印等都可以。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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