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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过失要承担责任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法律咨询:

您好,如果看见正有人遭受抢劫或强奸,出于见义勇为,将犯罪嫌疑人打成重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律师解答:

你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以暴力手段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犯罪,可以行使特殊防卫权(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否则,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仍然属于防卫过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一种无认识的过失,即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没有预见的原因并非行为人不能预见,而是在应当预见的前提下由于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如果行为人小心谨慎、认真负责,就会预见进而避免危害结果。应当预见是前提,没有预见是事实,疏忽大意是原因。应当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就是疏忽大意过失的认识因素。疏忽大意过失的意志因素是反对危害结果发生或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至少可以说是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因为行为人没有预见危害结果,故其实施行为时不可能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不过,疏忽大意过失的意志因素属于消极因素,司法机关不需要证明这一点,只要证明了疏忽大意的认识因素,没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一就可以确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从司法实践来看,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疏忽大意过失,并不是先判断行为人是否疏忽大意,而是先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如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就说明行为人疏忽大意了。在应当预见的前提下,行为人并没有疏忽大意,但又确实没有预见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此,认定疏忽大意过失的关键是确定应当预见的前提(在何种情况下应当预见)与应当预见的内容(应当预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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