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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犯罪怎么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律师,您好!王某本来已经结婚了,但却隐瞒婚姻,同时与其他三个女人发生关系,后来其中一个怀孕四个月的时候,他离婚,跟这个女人结婚,并生下了孩子。但还欺骗其他两个,并仍与她们发生关系,导致又一个女人怀孕,现已怀孕四个月了。他还强迫没有怀孕的这个女人与他发生关系。请问,这个男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三个女人能告他么?没怀孕的这个女人能否告他强奸?如何索赔?

律师解答:

如果此男与未怀孕的女人发生性关系是在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进行的,那么此男涉嫌强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是强行发生性关系,此男仅负道德责任.另外,此男应当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相关法律知识:

本罪的犯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按传统贞操观,我们认为以是否奸入,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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