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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抓住把柄要挟别人违法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以抓住把柄要挟别人违法吗

以抓住把柄要挟别人违法,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即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1、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

3、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敲诈勒索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才构成敲诈勒索罪,予以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过、5月18日起施行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因此,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起点应当以各地法院规定的具体标准为准。

怎么区别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可见,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有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

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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