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刑法里有防卫过当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刑法里有防卫过当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一)不法侵害的存在

不法侵害的存在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它是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也是构成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特征。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所实施的防卫才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时,进行所谓“防卫的”,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有两种情况:1、是事前加害或事前防卫。2、是事后加害或事后防卫。

(三)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防卫行为

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行为进行制止,但不能对没有实施的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之所以有的防卫构成正当防卫,有的防卫构成防卫过当,就是看防卫行为强度是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

四、防卫过当具备什么特征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

五、防卫过当适用的特殊原则

(一)总的原则要有利于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防卫过当行为不能苛求,因为他是在被迫的行为下产生的。在突如其来的侵袭下,被害者通常无法从容地分析判断防卫手段是否适当,防卫人处境一般来说较危险,思想紧张,防卫强度和手段往往不能由防卫人任意选择,再加之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

(二)从宽处罚原则,刑法规定对防卫过当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从宽处罚,有着公正和公利的价值根基,从公正角度看,从宽处罚是由防卫过当行为的本质所决定的。防卫过当的本质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与正当防卫相比,防卫过当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可不罚;但是与纯粹的犯罪相比,防卫过当的社会危害性属于较轻,防卫过当人无明显的主观恶性,罪过程度相对较浅,且客观上造成的损害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而不法侵害人本身即有过错,因此对防卫过当人不可重罚,另外,从功利角度看,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目的,是鼓励公民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难免会出现过当,如果从严处罚防卫过当者,无异于束缚公民的手脚,鼓励犯罪,相反,从宽处罚极有利于正当防卫目的的实现。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