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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故诽谤公司能开除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员工无故诽谤公司能开除吗?

情节严重可以开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因侵权人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公司可以立即要求员工停止侵害,如果给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TAG标签: 名誉权 员工 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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