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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贵重物误作遗弃物被人捡去能要回来吗?答案是可以的。

据《刑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忘物应按照不当得利的民事行为处理,而对于拒不交出遗忘物的,则应当以侵占罪论,追究刑事责任。但遗忘物与遗失物还是有区别的,目前侵占罪是否包含遗失物是有争议的。实践中,通常以遗失是否主张权利为界限,如果无人主张权利,又无行政机关主张保管,那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有人主张权利,你拾得恶意不还,那么就是不当得利,所有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遗失物。只有在数额较大或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可能够成侵占罪。

二、遗忘物

对于遗忘物的定义,法学界的认识也存在诸多差异。

1、郑*波先生认为:“遗忘物是指物主遗忘于他人私宅或车船飞机上之物”。

2、马*彦教授认为:“遗忘物是指所有人有意识地放置某地,但非故意地遗留或遗忘的物。

3、对于上述定义,笔者认为,郑*波先生的定义将遗忘的地点确定于“他人私宅或车船飞机”,有失偏颇;马*彦教授的定义将遗忘物的权利人统一定义为“所有人”,也是多有不妥的。

事实上对于遗忘物的概念,刑法学者从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与客体出发,有着较多的论述。但关于何为遗忘物,仍然认识不一。如有的学者认为,遗忘物是指本应携带因遗忘而没有带走的财物,如外出“打的”遗忘在出租车中的财物,在商场购物遗忘在柜台的财物等等。

三、无主物遗弃物的含义

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2、弃物就是原来的物权人放弃了对该物的所有权。

四、遗失物品管理的基本原则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是关于遗失物的保管的规定。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前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遗失物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遗失物。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关于自己财产的保护问题,不要随便丢失,如果丢失应该立即报警找回,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提醒大家关于遗弃物等问题可以多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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