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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发诽谤信息的后果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在微信中诽谤的后果

报案处理,对方涉嫌诽谤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相关知识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不构成诽谤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诽谤罪可轻可重,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对此不放在心中,因为说不准它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有在线律师可以随时为您解答,如果您有疑问,无论什么,无论需要了解多久,我们都非常高兴为您解决疑惑,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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