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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与举报不实的区别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诬告陷害罪与举报不实有什么区别

诬告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

错告是指举报人由于认识上的问题,向举报部门作了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举报失实是由于举报人对情况了解不确实,而向举报部门所作的不符合实际的举报。

从三者的概念看,诬告与错告和举报失实有着原则区别:诬告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主观上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目的,在客观方面有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告发他人的行为;而错告或举报失实,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虚构事实的故意,错告只是因为认识上的问题造成错误告发或举报,举报失实只是因对情况了解不清,错误告发或举报,举报失实只是因对情况了解不确实而作的不符合实际的举报。对举报失实的甚至是错告的,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就不能认为是诬告。

将诬告与错告、举报失实严加区别,有利于解除举报人的思想顾虑,鼓励知情人举报,有利于依靠群众打击犯罪。公民向检察机关举报职务犯罪,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行使举报权利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法律是绝不允许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诬告陷害罪,对诬告陷害他人的施以刑罚处罚。所谓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告陷害无辜的目的。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的行为。首先是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其次向国家或者有关单位进行了告发。

3、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有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从以上分析看,诬告陷害行为是一种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是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二、举报不实怎么面对

面对不实举报,小编认为应该正确看待,从提高公民意识和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应对措施两方面来作处理,做到统筹兼顾积极应对: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和守纪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既要对信访举报人保护又要对其进行约束,保护和鼓励属实的举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不属实、另有目的举报严厉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做好举报、信访分析。针对信访举报的对象、反映的内容分析事件的原由,甄别真假,经初步分析对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按照信访初核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反之,针对与事实情况有偏差或者是可信度差的信访举报积极引入简易处置机制,快速处理,减少纪检信访举报办理的资源耗费;

四是加强借鉴和防范。面对不实举报,正确看待其两面性,举报和信访的事实不属实只是针对存在某人身上的不实,但它反映的是社会上存在的事实和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对存在的这种情况积极应对,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防范,将预防犯罪和保护党员干部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彰显纪检监察部门预防和监督的工作本质;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意识教育,加强纪检干部的心理素质调适和引导,引导纪检干部正确面对不同目的的举报人,增强正义感、责任感,将预防犯罪和惩治腐败作为纪检监察职业意识的核心,将纯洁党性、公平正义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生涯追求的目标。

三、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三)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

(四)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诬告陷害罪与举报不实有什么区别”问题进行的解答,诬告陷害和举报不实是两种不同的行为,诬告陷害是指故意使他人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不实是对举报内容认识不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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