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留辅警涉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扣留辅警涉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达到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案情总结】
警方将涉嫌非法拘禁的四名院方工作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目前,两名院方工作人员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案情简介】
起因是一位中风患者张某,因欠下2000多元医疗费,被德安医院赶出来,之后流落街头。市民许阿姨热心肠,发现后报了警并与派出所警务人员一起送张某返回了德安医院,谁料院方拒绝接收。不就是医疗费的问题吗?警务人员马上表示你们先接收病人,医疗费协商后会处理。但没想到,院方依然强硬地表示:要么带张某一起走,要么警务人员就也得扣留下来。
派出所负责人表示,医院扣留警务人员的做法已是违法行为。9月18日白天,副所长和一位民警与医院协商,想将两名辅警带走,可每次要从会议室离开,医院十几个保安就围上去不让走。
18日晚上7点多钟,天宁警方出动十辆警车,才将被扣押警务人员解救出来。同时,警方将涉嫌非法拘禁的四名院方工作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
目前,两名院方工作人员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对此,德安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其实是个误会”。该工作人员表示,茶山派出所警务人员将张某送到医院时只是称张某为流浪人员,没有出具相应的手续。医院医生在对张某检查时认出了张某,并告知警务人员,张某已经可以出院,并告知了张某家属的联系方式,让警方将张某送去张某家属处,但警方则表示,希望医院收治张某,为此,在协商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误会。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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