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厕所内被多名同学围殴并杀害,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处罚
【事件经过】
“同学是被人在厕所捅死的。”5月3日晚间,重庆市彭水县桑柘中学多名学生在当地论坛发出学生厕所内遇害的消息。死者生前所在的桑柘中学班主任老师张某,随后也向记者证实确有学生因为同学被殴打致死,事件发生在4月28日下午1时左右,系学生之间矛盾引发。
“事情是在学校的厕所里发生的,被捅学生的胸部有大片血”,目睹抬人就医的同学告诉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说,事发后不久,4、5名学生抬着被捅伤学生去了最近的医院,“但,人最终还是没了”。
另据了解,死者为初中二年级男生赵-英(化名)。赵-英的一名同学向法制晚报记者介绍了现场目击情况:事发时,教学楼三楼的一厕所被人挡着不让进去,“赵*堵在厕所里面,至少有三个人围殴他”。
赵-英的一名授课老师张某告诉记者,刚开始双方是在初中一年级的一个教室里对话,后来才到了三楼、初中二级赵的教室旁的厕所,有人把厕所口挡着不让其他人进入,“5、6个人在厕所里面打斗起来”。看到身上带着血的学生跑出厕所,围观的学生告诉了校方。老师们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安排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是孩子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法律解读】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犯罪的,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所以,法院应该根据具体案情,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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