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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护士遭患者家属围殴,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事件经过】

一名车祸致轻伤患者及家属占据急诊科重症抢救病床,围攻、殴打值班医护人员,致使急诊科一名男性护士左眼眼球钝挫伤、眼睑撕裂、视网膜震荡。

5月31日上午8时,医院急诊科、保卫处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了报案材料,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兰大一院保卫处张*华处长介绍,5月30日21时20分许,急诊科收治一名因车祸碰伤的女患者,经初步诊断,女患者胸部软组织轻度损伤,左侧肘部和右小腿皮肤轻度擦伤、无出血,行动自如。因伤情较轻,根据急诊病人处置规范,患者被收入急诊科观察室普通病床(9床)留院观察,为安全起见,医生同时安排其家属陪同做进一步检查。

但该病患及家属并未听从医生安排,与7、8位陪员一起径直前往重症抢救室卧床。

根据国家有关急诊病人的处置规范,急诊抢救室的抢救病床专用于危重病患,以确保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治。21时30分左右,抢救室值班护士小高对患者及家属失当行为劝说无效后,与主管医生一同前往沟通。

谈话间,患者家属恶语相向,依仗人多势众,围攻护士小高,并进行暴力殴打,期间多次大力拉扯、推搡,猛击头部和身体其他部位,同时进行不堪入耳的言语辱骂。

在场值班保安及其他医护人员奋力解救后,发现小高左眼睑撕裂性受伤,鲜血如注,立即送入缝合室处理伤口,同时拨打110报警,并通知急诊科主任和当日院总值班。

110警员到达急诊科后,发现肇事者已逃逸,遂对双方人员进行案件调查,并做笔录。女患者经急诊科治疗后,于当日24时前后自行离院,未知会医院医护人员。

5月31日上午,记者在医院眼科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被打护士小高。

据介绍,小高被初步诊断为左眼眼球钝挫伤、眼睑撕裂、视网膜震荡,眼部伤口缝合五针,头部外伤等。目前正由眼科、神经外科等多科室做进一步的会诊、检查和治疗。

对此事件,兰大一院医护人员表达着强烈愤慨。他们要求司法机构缉拿、严惩打人者,强烈呼吁社会尊重我们的职业、保护医务人员的基本人权,强烈要求严格保障全体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法律解读】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在医院里,医生、护士与患者接触面最广泛也最密切,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直接影响到患者求医的权益和医院工作质量的整体水平。要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关键是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今天尤为重要。因此,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地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二、强化业务知识培训

医务工作者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而更要以精湛的技术、高质量的护理和服务水准赢得病人的信任和尊重。因此必须掌握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增强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

医务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明确医患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自觉守法,维护医护人员自身的正当利益。

四、重视和谐的医患关系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沟通能力,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才能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医患沟通不仅仅是告诉患者患的是什么病,怎么治疗,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出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多一点同情,多一些耐心,多一份真诚,让患者感到温馨、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

五、建立职业保险制度

职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完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医疗纠纷给医务人员带来的压力,也能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利益。如日本医学协会作为一个团体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作为总承包人对已参加过保险的会员医师的医疗过失负有赔偿责任;部分地方医学会还提供补充责任保险,保证医疗纠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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