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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携款潜逃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网友咨询: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是管理人员,老板非法集资1000万左右,但我朋友在这家公司只做了半年左右就辞职了,又过了半年左右的时间老板携款潜逃,现我朋友和另一管理人员被公安局刑事拘留,请问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青岛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参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应该及时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相关知识: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TAG标签: 信用卡 诈骗罪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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