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非法经营罪判决书有什么内容呢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法经营罪判决书有什么内容呢

刑事判决书

(xx)通刑初字第xx号

公诉机关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xx人民检察院以xx诉字(xx)第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犯非法经营罪,于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x月x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陈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人民检察院指控:xx年初至xx年x月x日,被告人陈X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购进烟草制品并予以销售。xx年xx月x日x时许,陈X华(x,xx岁,另行处理)在陈X的指使下驾驶“xx”牌小型汽车(车牌号:xx)在xxxx村南侧公路旁,从孟X(男,另行处理)处接收烟草制品时,被当场抓获,并当场起获“xx”牌卷烟xx条,盖白“xx”牌卷烟xx条(总价值人民币36 500元)。后在xxxx村陈X的仓库内,又查获盖醇香红“xx”牌、盖“xx”牌、软“xx”牌等18种卷烟共计xx条(价值人民币xx余元)及假冒伪劣软浓味“xx”牌卷烟xx条,被告人陈X后被查获(涉案烟草制品已被扣押)。

上述事实,被告人陈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有证人张X平、陈X华、王X祥的证言,物证照片,xx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报告,书证接报案经过、到案经过、破案经过、查获经过、工作说明、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查获卷烟价格清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身份户籍情况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X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X犯非法经营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X系初犯,当庭认罪、悔罪,本院依法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本院根据被告人陈X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二、涉案烟草制品,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审判员

年 月 日

书 记 员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