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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故意犯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故意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所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故意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

二、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三、假药与劣药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否属于故意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故意犯罪;生产、销售假药严重的破坏了市场的经济秩序,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当我们发现这类行为的时候,一定要积极制止。当然如果大家在生产、销售假药这一方面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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