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络诈骗标准达到多少才入刑
一、湖北网络诈骗标准达到多少才入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鄂高法发〔2012〕9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襄樊铁路运输法院、襄樊铁路运输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释【2011】7号《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对我省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且具有《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从严惩处情形之一的,以诈骗罪定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且具有《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从严惩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已经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不再改变。
二、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
1、黑客通过网络病毒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
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
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3、网络“庞氏诈骗”。一般是指通过互联虚假宣传快速发财致富,组织没有互联网工作经验人员,用刷网络广告等手段为噱头,收敛会费进行诈骗。
通过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介绍了湖北网络诈骗达到入刑的标准,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依据湖北省最高检察院发布的通知,在湖北诈骗数额达5000元以上就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需要面临着刑事处罚。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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