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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信用卡诈骗罪逃亡还债由谁来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犯人信用卡诈骗罪逃亡还债由谁来还

犯信用卡诈骗罪逃亡,其信用卡欠下的债应当由犯罪人的个人资产来还,如资产不足以还债,犯罪人被抓之后,承担完刑事责任之后也不会免除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信用卡诈骗构成之后,犯人逃亡了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会收到全力的抓捕,被抓住之后原则上来说会按照刑法来进行处罚,并不会从重处罚,所欠的债务也应,也应当由犯人自己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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