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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支付购房款后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买房支付购房款后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1、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2、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
3、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买房支付购房款后建议最好是能够继续购买,如果此时不想要买了的话购房者是需要为此而承担相关损失,对购房者来说损失太多了。买房支付购房款后又不想买了但你开发商不给退房想要找律师帮忙,可以在线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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