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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中药丸是假药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加工中药丸是假药罪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节分析是否生产的是假药,对于假药在《2019最新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有详细的规定。

没有假药罪,只有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并且以营利的目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则构成该罪。所以加工药丸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并且不对他人的健康造成威胁的,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是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019最新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研究加工药品如果对他人造成了健康上的威胁并且以营利为目的的情况下,构成销售假药罪;若仅仅对药丸进行加工没有导致上述所说的情况,则不构成该罪名。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困难,欢迎您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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