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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非法经营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出借给另一方,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法律上的犯罪,而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

民间借贷与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和法律特征上有着明确的界限,民间借贷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在于它们对各自的罪行认定有所不同,而且民间借贷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民间借贷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1、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2、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因此,我们要知道这是两种不同的犯罪,一个是犯罪一个是普通的民事行为,所以大家需要区分,才能知道各自的法律规定。对于在遇到类似的犯罪案件之后才能知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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