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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担保人是否能顶上诈骗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合同诈骗担保人是否能顶上诈骗罪

合同诈骗担保人是否能顶上诈骗罪,应当视具体情形而定。相关法律解释如下:

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犯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担保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担保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担保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担保人只需要在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一般怎么认定

1、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 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4、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关于“合同诈骗担保人是否能顶上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所进行的解答,可参考以上回答,进一步补充了合同诈骗罪认定的相关规定。希望这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诈骗罪 合同 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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