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货币能否给予治安处罚
一、伪造货币能否给予治安处罚
伪造货币的行为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并没有规定,所以不能给予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伪造货币达到什么程度可以入刑
1、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
2、制造容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
3、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指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治安处罚专指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的行政处罚,伪造货币的行为并没有规定在该部法律当中,而是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刑法》当中,因此不适用治安处罚。如果读者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帮助,欢迎在在线律师咨询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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