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被害人不追究是否可以定罪
一、诈骗被害人不追究是否可以定罪
诈骗罪是属于公诉案件,诈骗分子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后,被害人不追究诈骗分子责任的,要依据诈骗情节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诈骗情节较轻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要达成刑事和解可以怎么进行
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遭受的损失较小,被告人犯的罪不重的,可以争取刑事和解。不过,要达成刑事和解,有些人不确定怎么进行和解,所以需要先确定和解的方式,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
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以下方式:
1、双方当事人提出和解
双方当事人为避免诉累,可以自发提出和解。不过,自诉案件允许和解,公诉案件还是要接受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故意伤害罪,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被告人犯的罪较重的仍然要负担刑事责任。
2、双方当事人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代为提出和解
为给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提出和解,跟被害人达成一致即可。
3、司法机关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
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而没有进行和解的,司法机关就会告知对方可以进行和解。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和解是酌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对诈骗分子谅解,不再追究其责任的,如果诈骗行为情节轻微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不会定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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