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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交易价和合同价不同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交易价和合同价不同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合同的价格和合同价格不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如果造成价格不同的原因是有欺诈行为的,购房者可以申请撤销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购房合同被判无效,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在实际中,已经签好的购房合同被判为无效,主要是有下面几种情况: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你和开发商签好的购房合同已经被判无效了,那么相应的定金合同也是无效的,这是根据定金合同本身的特征确定的。对于定金,主要有下面的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购房定金随着购房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购房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购房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合同的价格和合同价格不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如果造成价格不同的原因是有欺诈行为的,购房者可以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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