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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购买自考试题转售谋利是否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案件: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4日披露,该院审理了一起购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的试题及答案,并出售给他人案件。

被告人张某,女,大学文化,无业,住嘉峪关市。2014年10月9日,张某从互联网上以33元的价格购买2014年10月18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的试题及答案。

同年10月17日,张某使用QQ将该试题及答案出售给他人,并从中获利。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比对,该试题及答案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全国卷)1-47题关键词一致,答案内容相关,启用前属绝密事项。

律师解读:

被告人张某以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赃款和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等依法予以没收。

知识链接:

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认定

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本罪与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都是国家秘密,客观上都违反了保密法规。但是二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应注意区分。它们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主体要件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职务犯罪,其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客观要件不同,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泄露",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获取"。

3、在主观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必须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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