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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盗窃以什么罪名论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携带凶器盗窃以什么罪名论处

携带凶器盗窃以抢劫罪论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对受害人实施的强行截取财物的行为,客观上,受害人已经知道犯罪人要抢夺其财物,而并非在不知情下被夺走财物。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的盗窃罪是指在他人毫无防范的情况下,乘当事人不知道而偷偷的将财物偷走。其客观上的主要特点是受害人毫无知情,无所防范。

两者的区别

1、客体要件。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客观要件。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抢劫罪的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盗窃罪主体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携带凶器盗窃,以抢劫罪论处,从定义上来讲,抢劫罪有暴力或者胁迫等情形,而盗窃罪是趁人不备的情况下实施,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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