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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三人安全事故怎样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死亡三人安全事故怎样处理

死亡三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这个罪名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哪些人有罪

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事故跟老板有直接关系的,老板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涉及这个罪名,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事故跟老板有直接关系的,老板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死亡是生命(或者事物件)系统所有的本来的维持其存在(存活)属性的丧失且不可逆转的永久性的终止。虽然死亡会有系统的遗产。但是这些遗产并不能够使得其恢复到终止前的生命系统。

当造成相关的人员死亡有时候是会被定位重大的责任事故,是会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处罚,然后进行相关的处罚以及责任的认定,基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知晓是会负很大的责任,以及会对当事人进行追究,如果对于这方面存在其他任何的问题,积极进行询问。

TAG标签: 事故 刑事责任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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