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毒品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毒品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1、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2、特殊主体,即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

《刑法》第347条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犯罪案件的当事人涉及到的犯罪情节越多,当事人就越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多的法律后果,不要轻易的与毒品扯上关联。毒品犯罪的主体或是对于毒品犯罪的具体要求你如果不是很清楚,应该要及时请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从旁指导。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