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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殴打他人需要什么证据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治安处罚殴打他人需要什么证据认定

1、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以伤残鉴定的结论作为证据。

2、没有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历,且卷中现场笔录对伤势没有记载的,不能实施处罚。

3、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或重伤的;案件当事人对伤害程度存有异议并提出伤害鉴定申请的;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办案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作伤害鉴定的。没有作伤害鉴定的案件,卷中必须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伤情诊断证明、医院病历;当事人没有住院治疗的,办案民警应在现场笔录中对伤势程度及伤势的长度、宽度、面积等情况作详细记载。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行伤害鉴定,但当事人拒绝的,卷中应当存有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殴打他人在证据上最好的就是有相关的伤情鉴定报告,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是被他人殴打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才能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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