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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几天可以撤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刑事和解几天可以撤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撤案,不是受害人或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撤案的,须办案机关依法、按程序作出撤案决定才能撤案。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27令)第185条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具有立案权利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要提醒大家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可以进行和解的,它的和解是有详细的要求跟相关的法律规定,要能清楚具体撤案的内容。刑事和解之后希望能够撤案是否符合撤案的条件跟具体要求不懂,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的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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