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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名人将房产转卖,借名人能否追回房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出名人将房产转卖,借名人能否追回房屋(《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不能。

房屋权属依法以登记为准(依据《物权法》第六条、第十四条)。买受人向出名人(登记权人)购买房屋,可以获得该房屋产权。借名人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追回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

《物权法》第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房屋转让时有哪些房产是不能转让的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出名人将房产转卖,借名人能否追回房屋”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动产自登记起便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出名人将房产转卖,借名人是不能追回房屋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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