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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罪的刑种以及刑度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间谍罪的刑种是什么

依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刑事犯罪,间谍罪的犯罪分子将窃取的国家机密出售给国外的间谍组成,从而危害我国的安全。

间谍罪涉及到的刑种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二、间谍罪的刑度是什么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或者接受间谋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但所实施的间谋行为,确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等。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所谓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致使我方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等。

三、间谍罪的罪过形式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有三种行为方式:一是参加间谍组织,二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三是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就第一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只要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是期待着这样的一种结果:成为间谍组织的一员。既然有如此期待,当然无以存在间接故意的可能;就第二种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明知是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而予以接受的,即成立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显然仅仅是将任务接受下来,只要予以接受即构成本罪的故意,并不以行为人在实际上执行了具体的任务为必要。接受任务与执行任务并不是一回事,接受任务是本行为方式的直接结果,而执行任务则是接受任务以后造成的间接结果,执行某一任务当然意味着期待和追求,而接受某一任务则并不排除被动接受的“间接故意”的可能性;就第三种行为方式而言,只要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即足以成立故意,在此,“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直接结果是“目标被敌人发现”,而不是“目标被敌人炸中”,不能将后者作为这种行为的结果。显然。这种故意的内容不仅仅包括着希望目标被敌人发现,也包括着对“目标被敌人发现”这种结果的漠不关心,当然不可排除间接故意存在的可能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间谍罪的刑种以及刑度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间谍罪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刑事犯罪,间谍罪的犯罪分子将窃取的国家机密出售给国外的间谍组成,从而危害我国的安全。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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