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并科原则适用管制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并科原则适用管制吗

并科原则不适用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因此,在法律的规定是并科原则是不适用管制的,这点大家看完之后就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在实际中,我们需要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来进行处理,才能符合法律上的要求。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