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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犯罪嫌疑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犯罪嫌疑人有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附加刑 选举权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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