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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限制出境的后果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被公安限制出境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被公安限制出境的,当事人是不能随便出境的。

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程序

1、当事人的申请

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申请应书面提出,载明申请保全的事项、事实和理由,并应附有相关证据(护照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资料)。

2、申请人的担保

若错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至于担保的方式、数额等,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审查决定。

3、审查与执行

法院应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应符合:

(1)被申请人与未了结民事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必要性,被申请人有借出境逃避民事责任的可能,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无法执行。

限制出境可以分别采取以下办法: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境;

2)扣留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但应在证照有效期内处理。注意需送达给扣留证件的证明。

3)对于需要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应填写《口岸阻止人员出境通知书》,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出境管理局交控。紧急情况下也可向边防检查站办理临时布控措施(48小时),然后按上述规定补办交控手续。

4、办理限制出境应提交给出入境管理局的手续有:

1)协助办理限制出入境函一份;

2)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

3)填写好的边控对象通知书二份;

4)填写好的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二份;

5)案件处于审理阶段时提交起诉书副本,如果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后,提交生效的裁判文书(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5、边控限制出境的期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需要采取措施的控制对象,控制期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到期可申请法院延长。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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